首尔,5月9日(韩联社)——一位高级金融监管机构周四表示,目前正在调查的所谓股票裸卖空案件明显违反了当地法规。

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福铉也表示,即使下个月末股票交易临时禁令解除,如果有必要,也会继续修改股票卖空制度。
“至于这是错误还是故意的,我认为两者都有可能。金院长当天在首尔钟路区世宗路金融监督院总部举行的记者恳谈会上表示:“例如,如果长期没有检查余额,那么一开始就有可能是失误。”
“然而,如果一个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检查余额就继续下单(股票卖空)……他们不能不知道这是一个问题,所以他们不能不承认这肯定是有一些意图的。”
股票裸卖空是指在未担保或未下达担保指令的情况下卖空将要出售的股票。
金融监督院28日表示,在国内14家最大的国际投资银行(ib)中,9家银行发现了数百起涉嫌非法卖空股票的事件,另外5家银行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Lee指出,其他一些国家确实允许交易员在卖空股票后一到两天内获得股票,但当地法规要求他们在卖出股票之前这样做。
他说:“根据我们的法律,(裸卖空)是非法的,这是正确的。”
“只是,如果他们说在卖空前一天借入股票是如此困难,并要求我们修改法律,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如果在卖空前一天借入股票真的不会对他们的运营和法律合规造成问题,他们只需要遵守我们的规则。”
去年11月,韩国政府对股票卖空实施了临时禁令,誓言要为包括散户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李在镕重申,有必要为所有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股票卖空不是一种衍生品……但它可能面临更大的损失。因此,从根本上说,个人投资者通过将自己的股票暴露在这样的风险中进行股票卖空是不受鼓励的。
"尽管如此,我们至少需要为那些了解风险但仍希望参与此类交易的人创造类似条件的观点确实有一定道理," Lee补充道。
上周,政府公布了新的集中监控系统,以发现和防止非法股票卖空行为,这让人们对正在进行的禁令可能按计划解除感到希望。
当被问及是否会解除禁令时,金院长拒绝直接发表评论,但他强调,如果有必要,可以而且应该进一步修改新的或修改后的卖空制度。
“总的来说,系统随着世界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在我们恢复任何形式的股票卖空交易并以最小化利益冲突的方式,如果我们在操作系统时存在不完整的部分,我们就会修补它,”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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